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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7-10-25     (点击: )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对我校博、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开展期中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安排在第10-11周(2017年10月30日-11月10日)进行。

二、检查方式

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各院自行组织检查结合研究生院抽查的方式。

各院系由主管研究生的院领导、系主任、任课教师代表、研究生教学秘书等组成学院教学督导组,通过召开教师和研究生座谈会、组织听课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详细了解开课以来教师教学情况、研究生学习情况、指导教师论文指导情况以及教学管理情况等。通过检查,总结推广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经验,找出研究生培养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加强教学工作的建议。

三、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及效果。检查本学期学院开设的博士、硕士课程开课情况,教师是否按照教学安排进行授课,对教师误课、迟到、随意调课、减少学时及教学内容,停课、提前下课,课堂教学秩序,学生迟到、早退及课堂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过程资料院系自行留存,对于新开课程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授课质量。

2.教学资料。重点检查每门课程教学大纲是否完善,学院要组织对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开设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检查,对大纲仍不完善的要求在11月10日前在系统中完善,教师要能够及时对大纲进行修订,及时更新教案或多媒体课件、教材(讲义)或主要参考资料等。

3.教学改革。结合研究生教改项目,重点检查为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采取的措施和手段以及效果,任课教师能否根据学科发展,将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中,不断更新课程内容;是否运用先进手段对教学方式、方法进行改革。

四、具体要求

1.学院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教学中值得推广、借鉴的教学方法,营造和谐的育人氛围,建设优良的教风和学风。

2.座谈会要求有主管研究生的院领导、系主任、任课教师代表、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代表等参加,座谈会的时间和地点须于会议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3.各学院要对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内容包括:研究生教学检查过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或措施等,并于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束一周内(2017年11月17日前)撰写总结报告,纸质版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pyk@chd.edu.cn邮箱。

4.对于发生教学事故的任课教师及学院,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报处理。

 

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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