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安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业务鉴定、同行专家评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16年6月28日会议审议通过,新增韩霁昌为博士生指导教师,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
特此公示, 公示期: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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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16年6月28日